馆情概况

档案馆业务办理问答


  • 档案馆面向个人办理档案材料查询业务包括哪些人?

在职教职工的非人事档案材料;已离职和已退休教职工的非人事档案材料;已故教职工的人事档案材料。

已离校统招全日制本专科、高职学生的学习期间档案材料;2011年以后离校的继续教育本专科学生学习期间档案材料;已离校统招全日制研究生学习期间档案材料;2021年后离校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习期间档案材料。

北京市商务科技学校毕业生(包括其前身学校毕业生)学习档案材料的办理,目前需联系我校右安门校区事务管理委员会办理相应查询业务(010-63544553)。

  • 已离校学生工作单位档案审核过程中有材料缺失怎么办?

社会各单位档案审核是“中组部档案专审”工作的一部分,按照中组部档案专审材料要求,大多数毕业生一般缺少《高等学校学生登记表》和“学士学位授予材料”。《高等学校学生登记表》是教育部非强制填报的登记表,一般档案馆以加盖公章的“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底册(个人页)”复印件代替。学士学位授予材料一般是集体性文件,不在获得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人事档案中体现,学位证书是证明学位获得情况的唯一合法有效证件,2008年9月1日之后获得学位的毕业生,可在“中国教育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网)”进行直接查询,导出查询报告提供给单位;2008年9月1日之前获得学位的毕业生可在中国教育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网)申请“人工认证”,在其承诺的工作日内可获得认证报告;如所在单位执意需要学校出具的学士学位授予材料,学校档案馆将以加盖公章的 “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登记表”复印件代替。

  • 求职单位、背景调查单位核查学历学位怎样办理?

依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我校档案馆谢绝一切国内外背景调查单位针对我校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调查,如需要对我校毕业生进行学历学位真实性调查,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中国教育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网)进行查询与认证。

  •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丢失,需要查询相应信息怎么办?

如果已离校学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丢失,需向教务处提出申请补办教育部统一颁发的相应证明书,如果忘记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编号等信息,可如实向教务处说明,教务处如有需要会向档案馆查询。档案馆不向未经当面核实的已离校学生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编号等信息。

  • 已离校学生有成绩单需求怎样办理?

如已离校学生因求职、深造、留学、考试等原因需要在校期间成绩单,档案馆可提供中文成绩单复印件(2021年及以后毕业的学生可提供中英双语)并加盖公章、日期章。如需其他语种成绩单,须根据中文成绩单自行翻译,再提交至档案馆进行审核盖章;也可自行联系公证机构进行翻译并出具公证书(具体情况视相应大使馆和拟申请学校准则而定)。

  • 已离校学生出国、出境留学深造材料怎样办理?

一般出国、出境留学深造需提交的材料包括加盖公章的中外双语的毕业证书(中文提供复印件)、学位证书(中文提供复印件)和成绩单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学位证书复印件和成绩单复印件由档案馆直接加盖公章,外文版本的材料由学生自行翻译后提交档案馆审核盖章,或自行联系公证机构进行翻译并出具公证书(具体情况视相应大使馆和拟申请学校准则而定)。

  • 已离校学生个人人事档案去向不明怎么办?

已离校学生个人人事档案如果去向不明,可致电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010-89534411)查询档案去向,2007年以前离校的学生可向档案馆咨询派遣信息,档案馆协助分析判断档案去向。

  • 已离校学生个人人事档案丢失怎么办?

如果已离校学生个人人事档案确认丢失,须向学校档案馆提出补办申请,学校档案馆依据馆存档案材料采取补救措施。同时,丢失档案学生(统招本科生、研究生)本人须向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研究生向研究生院)申请补办“报到证遗失证明”,作为人事档案要件一同提交存档单位。如已丢失的人事档案中含有党员档案,则须致电党委组织部(010-89534218)咨询补救措施。另,丢失档案学生本人须向存档单位咨询清楚补办档案材料的要求和寄送方式,转告学校档案馆相应细节。

  • 已离校学生个人人事档案中报到证存根缺失怎么办?

已离校统招本科生本人须向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申请补办“报到证遗失证明”,2007年以前离校的本科生须向档案馆咨询派遣信息,由档案馆出具加盖公章的派遣材料,做为补办要件。

  • 中途退学离校学生的档案怎样办理?

中途退学离校学生,由于未能在校完成学业,不能形成完整学习档案,须联系原所在院系出具相应材料。

  • 疫情期间对外档案业务如何办理?

疫情期间,我校采取相对严格的入校管控措施,个人档案业务办理需致电010-89534518或发送电子邮件至dag@bwu.edu.cn,说明需求情况,所需档案材料由档案馆采用顺丰到付形式寄送。